黃鈺民- 基本資料

經理人姓名 黃鈺民 性別 N/A
學歷 東吳大學經濟系研究所
經歷 聯邦永騰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經理人
兆豐國際投信基金投資研究總部

基金資歷

投信公司 基金名稱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台新投信 台新MSCI中國基金 2024年8月至今 3 19.67 2.79
台新投信 A10E00951 台新日本半導體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2024年7月至今 4 -12.20 -4.43
台新投信 A10E00947 台新臺灣IC設計動能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2024年5月至今 6 -6.67 7.58
台新投信 A10E00942B 台新美國20年期以上A級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 3 7.64 6.92
台新投信 台新摩根大通新興市場投資等級美元債券ETF基金 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 3 1.56 14.54
台新投信 台新美元銀行債券15年期以上ETF基金 2024年1月至今 10 7.14 27.82
台新投信 台新SG全球AI機器人精選ETF基金 2024年1月至今 10 31.94 27.82
台新投信 A10E00936 台新臺灣永續高息中小型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23年11月至今 12 12.30 36.53
凱基投信 凱基15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等級精選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2022年4月至2023年7月 15 -1.57 -2.01
凱基投信 凱基20年期以上AAA至AA級大型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 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 16 -7.13 -4.27
凱基投信 凱基15年期以上AAA至A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 16 -5.44 -4.27
凱基投信 凱基15年期以上美元BBB級ESG永續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 14 -9.98 -9.38
  富蘭克林華美10至25年期投資級美元公司債ETF基金 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 15 -3.57 41.53
聯邦投信 A220010A 聯邦永騰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 6 2.51 -3.44
聯邦投信 A220010B 聯邦永騰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 6 2.52 -3.44
聯邦投信 A220010C 聯邦永騰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 6 3.56 -3.44
聯邦投信 A220010D 聯邦永騰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 6 3.56 -3.44
聯邦投信 A220010E 聯邦永騰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 6 2.95 -3.44
聯邦投信 A220010F 聯邦永騰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 6 2.96 -3.44
附註:
註1: ※本國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下載。
註2: ※為防止基金短期頻繁買賣交易損害長期投資人權益,依基金管理公司來函通知之『短線交易規範』,若投資人交易頻繁且符合基金公司認定之短線交易,則本公司或基金公司可拒絕受理投資人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
註3: ※為保護既有投資人之權益,部份國內基金設有價格稀釋調整機制及公平價格調整機制,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註4: ※銷售機構基金通路報酬揭露,投資人可至本公司網站(https://www.pscnet.com.tw/)查閱。
註5: ※高收益債券基金(本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委託人。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國投信機構募集者,則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雖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然該債券具有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及因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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